警惕!小商品售卖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多家个体工商户因销售顶喷花洒被起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前言
生活中,商家出售的商品琳琅满目,特别是一些小商品,如玻璃瓷器、酒类、家用电器、灯具等,很多消费者购买很注重商品的“颜值”。在产品功能日益趋同的环境下,产品的“颜值”即外观设计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起重要作用。产品外观设计的变化使功能相同的商品可以呈现不同的外在形态,供大家选择,这充分体现了外观设计专利的经济价值和美学价值。一些厂家试图抄袭他人优秀的外观设计,以节约研发成本并追求经济利益更大化,但这种行为可能已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处于销售末端的经营者,可能会成为侵权责任的承担者,需要引起重视。
2023年,铜仁中院受理了7件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原告是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顶喷花洒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以被告销售或者许可销售的淋浴器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为由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被告全部是我市辖区内从事卫浴产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成功促成6件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1件经一审判决生效。
警惕!小商品售卖中的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多家个体工商户因销售顶喷花洒
被起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基本案情
洪某某于2016年3月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
“淋浴器(顶嘴)”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并于2016年10月获得授权
成为该“淋浴器(顶嘴)”的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2020年,洪某某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
到福建省泉州市某公证处
为其《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书》
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后该处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
以及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来到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
某厨卫电器经营销售部店内
在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的现场监督下
洪某某的委托代理人购买了
该店销售的“花洒”一套
并对商品及相关单据、商铺进行拍照
后进行了封存
庭审中
经核实公证封存实物外包装的完整性后
当庭拆封,内有一份宣传图册,一张销货清单
支付账单详情以及
被诉侵权产品顶喷花洒一个
销货清单及支付账单载明花洒450元一套
洪某某主张销售单中
载明花洒的商品销售金额为
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
被诉侵权产品与案涉专利产品均为顶喷花洒
经比对
某厨卫电器经营销售部销售的花洒外观
与洪某某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近似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诉侵权产品即顶嘴花洒与专利产品均为顶嘴淋浴器,属同类产品,将二者进行对比后发现已构成近似,某厨卫电器经营销售部为生产经营目的销售、许诺销售落入案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产品,已侵犯了案涉专利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其以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有合法来源抗辩,但又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故判决某厨卫电器经营销售部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洪某某专利号为ZL2016......、名称为“淋浴器(顶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洪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6,000元。
从事卫浴洁具、厨房家电等小商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重灾区”,主要在于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权利意识薄弱或存在侥幸心理,这不仅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经营者而言,或会因为侵权赔偿而陷入经营危机。因此,小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增强遵守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侵权行为,对所购销商品之上是否包含他人的知识产权难以判断的,建议保留购货合同、票据、汇款单等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的发票、送货单等单据上注明产品型号及相关信息,以便被起诉时作合法来源抗辩。
供稿:杨春芳
监制:田海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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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惕!小商品售卖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多家个体工商户因销售顶喷花洒被起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